常用字字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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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字字形表》(下稱《字形表》),是由香港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中文系(今歸作香港教育統籌局和香港教育學院)制定的字形表,主編為李學銘。《字形表》收錄四千多個常用中文字的標準字形,是香港小學及初中課本的中文字形標準。
[编辑] 研訂歷史字形表的的研訂,始於1984年7月。由當時香港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中文系的李學銘教授,統籌系內各學者,蒐集及分析有關資料。同時,由多間院校的學者所組成的「常用字標準字形研究委員會」,審訂各字的標準字形。《字形表》終在1985年9月完成,並於1986年9月出版。 《字形表》於1990年、1997年及2000年重印時,作了較全面的修訂。1990年的修訂,由語文教育學院中文系的三位學者負責。至2000年,由於香港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已成為香港教育學院的一部分,因此由香港教育學院中文系三位學者(謝家浩、盧興翹、司徒秀薇)負責修訂,並邀請已任職於理工大學中文及雙語學系的李學銘教授繼續擔任主編。最新版本為2000年修訂本,收4759字。 [编辑] 作為香港標準字形《字形表》是一份以小學語文教師為主要對象的語文教學參考資料,目的在減少小學語文教師因異體字太多而產生的困擾。但《字形表》的編訂者表示,他們無意樹立「正字」權威。學生習作上的字,雖或與本表所列標準字形未盡相符,只要是通行的異體字而不是錯別字,教師宜採取較寬容態度。 雖然《字形表》的編訂者無意樹立「正字」權威,但香港教育署在1988年頒佈的《小學中國語文科課程綱要(初稿)》附錄的〈小學常用字表〉就已說明字形以《常用字字形表》為依據,表明香港教育部門對《字形表》的認同。出版社亦推出以《字形表》為標準字形的字典和教科書。 [编辑] 與台灣標準的分別《字形表》與台灣的正字標準「國字標準字體」大致相同,主要考慮及字形的理據性,但也有若干差異。 [编辑] 台灣標準比《字形表》更有字據、更合字源的例子
[编辑] 《字形表》比台灣標準更有字據、更合字源的例子
[编辑] 台灣標準與《字形表》同樣不合字源的例子
[编辑] 與香港電腦漢字字形參考指引的分別「香港轉用ISO/IEC 10646的基礎模塊」項目及「中文界面諮詢委員會」,於2005年年頭公佈的《香港電腦漢字字形參考指引》(包括了《香港電腦漢字楷體字形參考指引》及《香港電腦漢字宋體(印刷體)字形參考指引》,下文合稱《指引》),雖然該《指引》聲稱以《字形表》的字形為基礎[1],卻有多處不合甚至違反《字形表》的字形。 同時,這個《指引》並非教統局、考評局或任何教育部門承認的標準,而籌畫《指引》的「數碼21」計畫,原職責只是訂定及推廣共用的中文界面,以處理文字編碼、增收香港特殊用字為主,並非考究字形標準的學術組織。 因此,《指引》規範了軟件使用「ISO 10646」及「香港增補字符集」的業界編碼標準,卻非字形的標準。 以下是《常用字字形表》與《香港電腦漢字字形參考指引》字形的差異舉例圖,左旁的字為《常用字字形表》,右旁的字為《香港電腦漢字字形參考指引》。從圖中,可以看到《香港電腦漢字字形參考指引》把一些不同的部件錯誤地混同了,如「旡」(不穿頭,例字:既、溉)與「兂」(穿頭,例字:潛、簪)、「舌」(首筆為橫,例字:甜、舐)與「括字右旁」(首筆為撇,例字:刮、颳、括、活)等,但上述部件在《字形表》裏是分列的,並不會混同。此外,《香港電腦漢字字形參考指引》部份部件的寫法也與《字形表》有所不同,例如「豸」部件和「電」字。《香港電腦漢字字形參考指引》的這些錯誤,使人們對香港字形標準的認知產生混淆,對識字教學有負面影響。 [编辑] 相關書籍
[编辑] 参考文献及註釋[编辑] 參見[编辑] 外部鏈接 |


